職務犯罪案件證據審查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職務犯罪案件證據審查標準是什麼呢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成立自首需同時具備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兩個要件。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分子未被辦案機關掌握,或者雖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宣佈採取調查措施或者強制措施時,向辦案機關投案的,是自動投案。在此期間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TAG標籤:證據 職務 審查 犯罪案件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