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3個月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2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法拘禁罪判3-6個月是怎樣的 《立案標準》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TAG標籤:非法拘禁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