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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誤辦國有土地證

宅基地誤辦國有土地證
集體土地能辦國有土地證嗎

集體土地改為國有土地按法律規定只有通過國家徵收一條途徑,然後在補辦土地出讓手續,除了價格便宜一點,辦理手續和新徵一塊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和你企業的性質是不搭邊的兩回事情,一般情況下集體企業改制的時候,改制文件中對土地的處置應該有比較明確的辦法。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集體土地證書作為零資產同樣可以和房產在一起抵押的。


2、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三條規定:“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3、第四條款規定:“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種經營用房,必須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計劃公佈後,同一宗地由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


土地資源一直以來都是國家的,想要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利,以及土地帶來的利益,需要按照合法的流程獲得土地使用權證。需要我們明白的是土地使用是有時間限定的,在固定的時間期限裏,土地擁有者可以享受土地帶來的任何好處以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