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後發現資金抽逃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變相抽回出資款,其行為構成抽逃資金嗎?認定抽逃註冊資金要件有兩個,一個是形式要件,包括“將出資款轉入公司賬户驗資後又轉出”、“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等《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的各種具體情形。另一個是實質要件,即“損害公司權益”。若僅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但不符合“損害公司權益”這一實質要件,不應認定該行為構成抽逃出資。 TAG標籤:股權 資金 轉讓 公司經營 抽逃 經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