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產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同學要生孩子了,那福建省小產假是怎麼樣的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範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以上就是對福建省小產假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TAG標籤:福建省 婚姻家庭 結婚 產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