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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不交税有什麼影響

開店不交税有什麼影響
開店不交税有什麼影響
1.不交税屬於違法行為。納税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個體營業者拖交和拒交都屬於違法行為,但小本經營可合理避税少交點,但必須向税務部門申報。不交税輕微後果是罰款,嚴重後果吊銷執照關閉營業。視情節而定,偷税罪分為故意性、欺詐性、隱蔽性、恣意性,使國家税收遭受嚴重的損失按偷税罪的處罰。如果辦理工商登記未及時辦理税務登記和納税申報,會產生罰款、滯納金等。不交税公司會進入企業黑名單,長期會有相關部門來上門查封罰款等等處罰辦理各種政府相關文件很麻煩,還不能向銀行貸款等等税額數目大到一定程度相關負責人將會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