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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提供不合格軍事設施罪法院會判好久

過失提供不合格軍事設施罪法院會判好久
過失提供不合格軍事設施罪法院會判好久
第三百七十條【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定義、量刑】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