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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應該具備的內容是什麼

離婚起訴書應該具備的內容是什麼
離婚起訴書應該具備的內容是什麼
離婚起訴書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⑴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 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⑵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⑶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