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公職律師工作證辦理法律依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賀州公職律師工作證辦理法律依據1、《法律援助條例》第四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地方律師協會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章程對依據本條例實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2、《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對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援助律師的律師工作證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TAG標籤:公職 律師 辦案流程 賀州 訴訟仲裁 法律依據 工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