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遺囑房子給孫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遺囑繼承兩個月沒有給任何表示會怎麼樣?如果遺囑繼承兩個月未作出迴應,視為接受繼承。 《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TAG標籤:婚姻家庭 房子 遺囑 孫子 遺產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