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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舉報土地糾紛

怎麼舉報土地糾紛
舉報土地糾紛
  法律明確保護土地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對於土地被強佔的,可通過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上述就是舉報土地糾紛這種情況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回答,希望您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