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談戀愛分手了,要分手費,合法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男女談戀愛分手了,要分手費,合法嗎男女談戀愛分手了,要分手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於自願互相贈送的禮物的財產是合情合理的,在贈與後即歸受贈人所有,但如基於締結婚姻關係而贈送的彩禮或者較為貴重的禮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會予以支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TAG標籤:同居 談戀愛 分手 合法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