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關係變化引起的拆遷糾紛處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95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因家庭糾紛引起的你好!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關於執行刑法若干問題的具體意見(浙高法刑[1999]1號)第101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以2000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所以根據你説的情況,當事人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TAG標籤:糾紛 拆遷 家庭婚姻 徵地拆遷 土地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