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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公司名義籤合同究竟是否違法

盜用公司名義籤合同究竟是否違法
盜用公司名義籤合同究竟是否違法
1、行為人盜用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為違法。行為人如果構成無權代理,則經公司追認後,該合同有效;公司不予追認或善意相對人予以撤銷的,該合同無效。善意相對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給予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