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拒絕徵召罪既遂處罰標準細分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戰時拒絕徵召罪既遂處罰標準細分是什麼《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刑事辯護 戰時 細分 刑事處罰辯護 徵召 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