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該怎麼懲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該怎麼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徇私舞弊 折股 治安管理 罪該 低價 訴訟仲裁 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