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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依據出了醫療事故鑑定是怎樣的

最新依據出了醫療事故鑑定是怎樣的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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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依據出了醫療事故鑑定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鑑定分為三種情況:


1、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由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鑑定。


2、衞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由醫學會組織鑑定。


3、起訴之後法院要求鑑定的,法院委託機構鑑定。


受理部門:


(一)市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的有:市、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鑑定委員會)。


(二)市、縣級市鑑定委員會負責受理轄區內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鑑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級衞生局醫政部門承擔


(三)市鑑定委員會負責受理對縣級市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而要求重新鑑定的案件,以及市市範圍內醫療機構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鑑定,其日常工作由市衞生局醫政處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39條規定:衞生行政部門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是否受理的審查,並且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