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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如何規定

桂林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如何規定
桂林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如何規定
1、《關於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
大力提升貸款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創業擔保貸款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2、《關於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節選)
大力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對企業接收外地貧困勞動力就業的,輸入地要參照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
3、《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4、《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節選)
強化部門協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審核貸款貼息對象申報資格。
5、《關於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七條(節選)
為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專項資金安排支出用於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貼息,減輕創業者和用人單位負擔,支持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引導用人單位創造更多就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