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父母與子女繼承權

父母與子女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父母與子女的繼承關係,離婚是否影響子女繼承權?

一、離婚父母與子女的繼承關係有哪幾種?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離婚父母與子女的繼承關係有幾種情況:1、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2、養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子女與父母的關係是基於撫養,但離婚後子女歸養父或養母一方單獨扶養。3、繼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那麼,上述的三種類型中,父母離婚是否影響子女繼承權?二、離婚對子女繼承權的影響1、親生父母子女之間,不論離婚的父母是否扶養他(她)的子女,均不影響其子女的繼承權。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而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係,並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間的血親關係,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同樣未改變,因此父母離婚不會影響子女對親生父母的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2、養父母子女之間,則可以因為養父與養母的離婚,子女歸撫養父親或撫養母親一方單獨來扶養,從而使得不盡撫養義務的養父或養母的一方與原養子女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解除,因此這會導致相互繼承遺產權利的消滅。3、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之間,也可以因繼父和繼母的離婚,子女歸繼父或繼母一方單方扶養,另一方因其不繼續承擔扶養責任而使原來的扶養關係終止,從而導致相互繼承權的消滅。另外,如果養父母或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基本上已將養子女、繼子女扶養長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夠獨立謀生,此後,即使出現了其養父母或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離婚的情況,均不影響他們之間的收養關係或扶養關係,並且也不影響他們之間的相互繼承權。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係,在實務當中,夫妻離異是否影響子女繼承權,還需按情況認定,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由於離婚時涉及財產分割,那麼在此時認定子女的繼承權就十分重要了。如果您遇到此類問題,最好諮詢律師,以確保在財產分割時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