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財產保全期限和金額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們,你們好!請問財產保全有期限嗎?法規是哪一條?《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TAG標籤:金額 訴訟仲裁 財產 辦案流程 保全 期限 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