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土地使用權合同轉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應當依法辦理過户登記,一般經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不過它不是永久的,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 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TAG標籤:合同事務 合同 轉讓 合同效力 青島市 土地 使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