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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消子女的繼承權

如何取消子女的繼承權
老人可以隨意取消子女的繼承權嗎?
遺囑繼承有效的條件為: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遺囑繼承的效力高於法定繼承,也就是在實際繼承過程中,先執行遺囑,執行完後,若還有剩餘財產,再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同時先前的遺囑繼承人能參加到法定繼承中。 如果老人立的遺囑有效,將自己全部的財產給女兒,則即使兒子盡了贍養義務,也一毛錢也沒有!若還有剩餘,兒子可按法定繼承得到財產,女兒也能按法定繼承再得到一份和兒子一樣多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