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營業場所拆遷補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因政府徵地所用,營業場所拆遷補償拆遷補償規定: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房屋徵收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工作。對營業場所拆遷補償,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補償給產權人的,另一部分是補償給實際經營用房人的經營損失補償。 TAG標籤:營業 徵地拆遷 補償 場所 建材 拆遷 補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