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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的承擔原則指什麼

違約責任的承擔原則指什麼
違約責任的承擔原則指什麼
違約責任的承擔原則是賠償實際損失,是指違約方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在事實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實際損失,包括財物的減少、損壞、滅失和其他損失及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
當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