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既遂量刑規定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既遂量刑規定是怎樣的?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既遂量刑規定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製品 量刑 走私 經濟犯罪辯護 動物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