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百六十八條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刑法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二項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TAG標籤:刑法 刑事辯護 一百 六十八條 刑法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