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專職律師變更為公司律師許可的設定依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4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保山市專職律師變更為公司律師許可的設定依據1、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撤銷准予執業的決定,並註銷被准予執業人員的律師執業證書。3、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髮律師執業證書。 TAG標籤:私人律師 許可 公司律師 非訴訟類 設定 保山市 專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