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不判決離婚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不判決離婚嗎,規定是什麼《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TAG標籤:婚姻家庭 同意 一方 判決 婚姻家庭法規 離婚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