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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家庭矛盾

家庭矛盾 户口本
家庭矛盾要求分成二本户口
根據《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七條規定:本市居民因婚姻關係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分户,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分户手續;獨立成套住宅或者違章建築不予分户。請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詳細諮詢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