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家庭矛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家庭矛盾要求分成二本户口本根據《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七條規定:本市居民因婚姻關係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分户,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分户手續;獨立成套住宅或者違章建築不予分户。請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詳細諮詢及申請。 TAG標籤:婚姻家庭 矛盾 家庭 家事糾紛 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