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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否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現在是否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現在是否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户口不包括學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户;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户口簿或户籍卡複印件驗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複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複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複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户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