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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減少註冊資本

外資企業減少註冊資本
外資企業減少註冊資本應該注意什麼問題呢
對於外資企業減少註冊資本的注意事項如下:1、行政許可申請表(並附申請書原件);   申請書中應詳述縮小生產、經營規模的理由及調整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的數額。同時,企業在申請書中應寫明“企業沒有經濟糾紛,且未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若企業以設備投入,須明確寫出投資總額內設備的進口情況。如果企業按原投資總額免税進口設備、原材料等的金額超過減少後的投資總額,應報請海關審核是否需要補税。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能申請調整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一)現行法律、法規對註冊資本有下限規定,其調整後的註冊資本低於法定資金數額的;   (二)企業有經濟糾紛,且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三)企業在合同或章程中對生產、經營規模有最低規模規定,其調整後的投資總額小於最低規模的;   (四)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規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資,且已回收完畢的。   申請書加蓋企業公章,且需要董事長簽字。獨資企業且無董事會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和營業執照副本;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