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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環境污染損害程度

論我國環境污染損害程度
環境污染損害

環境污染事故發生過程中或發生後造成的各類損害,包括污染環境行為直接造成的區域生態環境功能和自然資源破壞、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及其減少的實際價值,也包括為防止污染擴大、修復和/或恢復受損生態環境而採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獲得利益的喪失,污染環境部分或完全恢復前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期間損害。全面完整的環境污染事故損害=人身損害 財產損害 生態環境資源損害 事故影響損害 污染修復費用 應急處置費用 調查評估費用。


本定義中的環境污染損害類別有:空氣環境污染損害、水環境污染損害、聲環境污染損害、光環境污染損害、土壤環境污染損害、海洋環境污染鑑定、生態環境污染損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