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標準下容留他人吸毒罪才立案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什麼標準下容留他人吸毒罪才立案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TAG標籤:容留 罪才 毒品辯護 立案 吸毒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