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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規定,鄉村土地糾紛如何去處理

鄉村土地糾紛如何去處理,有哪些規定
鄉村土地糾紛如何去處理,有哪些規定
一、相互調解農村土地出現糾紛大多是同一個家庭成員之間較為常見,親戚之間出現糾紛的話,首先就是相互協商調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裏面比較有威望的老人來裁決。如果不是牽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糾紛,一般的通過家庭內的和解都能解決,畢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較好説話。一般一個村裏的人都有點沾親帶故的,所以調解起來一般也比較容易。
二、村委會調解如果是相互之間調解不了的土地糾紛矛盾,這個時候農民們一般都會找到村委會來調解。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