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應該從哪一天來計算解除權發生日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具體應該從哪一天來計算解除權發生日合同解除權發生日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要依據具體的情形而定,如果是附條件解除的,從條件達成之日起計算,如果是協商解除的,從達成協議日開始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TAG標籤:解除權 其他侵權 損害賠償 計算 哪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