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共有糾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房產共有糾紛,房屋買賣法律專題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共有房產糾紛《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無論你和另一共有人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你出賣房屋皆須經另一共有人的同意。 TAG標籤:房產 糾紛 房屋買賣 房產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