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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婚前財產公證要什麼手續

未婚婚前財產公證要什麼手續
未婚婚前財產公證要什麼手續
未婚婚前財產公證要辦理以下手續:
1、由當事人攜帶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2、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説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