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勞動仲裁立案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仲裁立案至結案時間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TAG標籤:仲裁 訴訟仲裁 立案 受理範圍 勞動 浦東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