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設電網公共安全罪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危害公共安全罪 1、資助恐怖活動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2、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3、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 TAG標籤:電網 公共安全 架設 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