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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錢會牽連孩子嗎

父母欠錢會牽連孩子嗎
父母欠錢會牽連孩子嗎
父母親欠債一般不會牽連子女,但當父母被列入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和政審有一定影響。
    父母欠債屬於父母個人的債務,以其名下的財產進行執行償還。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人,父母的債務由父母自己償還。除非父母欠債沒有償還就死亡的,兒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當父母被列入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子女有一定影響
    1、其子女不能上高收費私立學校。
    2、對於子女參軍入伍有很大的影響,在政治審查方面可能會因此而被拒之門外。
    3、對於子女就業工作也有很大影響,很多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會對新進員工進行調查,如果有上述情況,對入職和升職都有非常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