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證據規則特點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證據規則的應用該憑據屬來自國外,須履行國外公證、大使館認證等程序。但應當由誰去辦理?該筆錢已經由甲支出了,理應由甲來辦理,但作為甲,如果他去辦理好了,等於自己拿證據來讓乙告自己,試問這等事,你會做嗎?但如果他不辦理,那乙就無法以此為證據來告甲。那麼乙想要告甲,最好有其他證據,或換個方式來處理此事。 TAG標籤:證據規則 證據調查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