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問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審批時間以實際情況計算,審批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案件複雜的可再延長五個工作日,當做出變更強制措施決定後,交由案件承辦公安機關領導批准,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在《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第二十條中有明確的規定。相關法律條文可參考以下的刑事知識鏈接。 TAG標籤:案件 必要性 刑事辯護 強制措施 羈押 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