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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中止形式

犯罪的中止形式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犯罪中止的形式形式形式

一.犯罪中止有哪些形式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犯罪所有停止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自然也只是在某些直接故意犯罪這種犯罪類型中存在。也就是説,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都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形態,並且也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中都可能出現犯罪中止形態。(一)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二)自動有效地防止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僅僅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地停止犯罪的繼續實施還不夠,還要求必須採取積極的作為形式來預防和阻止既遂的犯罪結果發生且這種防止行為必須奏效)。前者即為所謂的消極中止,後者即為積極中止。值得注意的是,故意犯罪的幾種形態——預備、中止、未遂與既遂都是犯罪的停止形態,他們之間是一種彼此獨立存在的關係,而不可能發生相互轉化,如一旦達到犯罪既遂形態就不可能再轉化為犯罪未遂、中止形態(如盜竊犯把盜得的財物又主動送回原處,由於其犯罪已經完成即達既遂,不存在中止犯罪的時空條件,因而不屬於中止)。二.中止犯的處罰原則是什麼中止犯的處罰原則也較為特殊:1、明確是“應當”從寬處罰而非如同預備犯、未遂犯那樣“可以”從寬處罰;2、注意對中止犯的處罰也不同於預備犯、未遂犯那樣比照既遂犯進行處罰;3、明確對中止犯的處罰關鍵看是否造成損害結果,對於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減輕處罰,未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