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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户要交多少税,協議離婚後

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户要交多少税
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户要交多少税
1、關於營業税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財税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
2、關於契税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税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税的批覆》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3、關於個人所得税問題,《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對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徵個人所得税。
注意: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男方擁有,女方得到補償,則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税。相反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歸女方擁有,男方得到補償時則需要更名。
離婚之後其中一方想要將房子過户給另一方是需要繳納契税的,但是一般房產過户的契税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如果想免契税過户房產可以選擇在婚前進行房屋產權變動,我國法律規定這樣是免契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