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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以後消費税

營改增以後消費税
營改增以後混凝土簡易徵收能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嗎
營改增以後混凝土簡易徵收,不能開增值税專用發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9]9號):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税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三)一般納税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財税[2014]57號簡併為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雖然通知並沒有明確是否能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但明確了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就是説,在不能抵扣進項税額的前提下,誰都不可能去開税率為17%的增值税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