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產假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北京市二胎產假您好,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98天產假並不包括晚育應增加的假期。女職工晚育應當增加的假期由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中具體規定。 TAG標籤:婚姻家庭 北京市 結婚 時間 產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