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與轉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專利許可合同轉讓方有什麼權利1.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技術;交付與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技術指導。2. 保證專利權的完整性,即所許可實施的專利權上不存在有為第三人設立的抵押權,沒有強制實施許可情形,不存在其他專利權限制等;轉讓方的權利受讓方應支付使用費,逾期兩個月不支付,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應補交使費用而不補交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交還技術資料,並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TAG標籤:專利 許可 轉讓 知識產權 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