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有效應具備的條件不包括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在我國離婚後保險合同有效嗎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財產險1、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分割已繳納費或退保後的費用。2、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即發生事故獲得保險金,否則計息。對此採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式。 TAG標籤:合同事務 保險合同 效應 合同效力 具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