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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女方為無效婚姻女方應該退彩禮錢嗎

起訴女方為無效婚姻女方應該退彩禮錢嗎
起訴女方為無效婚姻女方應該退彩禮錢嗎
無效婚姻在確定後,可以視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女方應返還彩禮,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訴至法院的,能否全部返還,還是由法院根據婚姻無效的具體情形和其他情況確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