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會保險業務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社會保險業務受理部門市屬以上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在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區屬單位、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業務在所屬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以下全部統稱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TAG標籤:勞動保障 社會保險 勞動糾紛 深圳 業務 #